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、实现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,正在成为全社会的共识。然而,一谈到跨越式发展,人们往往想到的是在集成电路、软件等信息技术及其他高新技术上的追赶和超越,或者是高新技术产业对传统产业的“替代”。而实际上,在我国工业化任务尚未完成的现实情况下,传统产业的发展空间还很大,自身发展上的跨越同样十分重要。
就说汽车业吧。众所周知,汽车业的发达,是工业化达到一定程度的重要标志。而在我国,尽管近年来汽车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,但从生产领域看,不仅自己的品牌极少(目前只有一个“红旗”),而且也没有达到应有的规模经济;从消费领域看,已被议论多时的“小汽车热”却始终未真正热起来。另一方面,从发达国家的情况看,尽管汽车业已被视为“夕阳产业”,但他们的汽车业至今还是停留在燃油汽车的发展阶段。这不正好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跨越汽车发展阶段的机遇吗?——跨越燃油汽车发展的阶段,发展有自己知识产权的电动汽车。这既可带动生产(汽车工业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是十分明显的),又可带动消费(我国是全球潜力最大的汽车消费市场),同时又符合节能、环保等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趋势。所以,只是笼统地提以汽车工业作为支柱产业是不够的,而应具体将电动汽车的发展作为我国“十五”期间的重点,尽快实现这一重要支柱产业的跨越式发展。
又如,作为工业化产物中最具有典型意义的铁路交通业,目前在世界上最为尖端的研究成果是磁悬浮列车的出现。毋庸置疑,磁悬浮列车代表了未来铁路发展的方向,而又比较适合我国国土辽阔、人口众多、地区分散等特点。但从我国目前的科技实力和财力等现实情况考虑,在“十五”期间,还是应以轮轨高速铁路和电力机车的新突破作为重点。问题是,在发展轮轨高速铁路和电力机车的同时,必须从长计议。不仅要加紧有关磁悬浮列车技术方面的研究开发,而且还应具体论证哪个区间将来率先采用磁悬浮列车,哪条线路在将来的一段时期内仍将以轮轨高速铁路为主……以为今后时机成熟时推进磁悬浮列车的运营而留出必要的空间。只有科学地作出长远规划,才能避免由于“无远虑”而带来的“近忧”。
与此相类似,跨越式发展对于传统的资源性产业也是一样重要。如煤炭业的清洁煤技术、农业的生物技术等等,都应该着力于跨越式的发展。
总之,在努力追求集成电路、软件等信息技术及其他高科技跨越式发展的同时,决不能忽视传统产业自身的跨越式发展,以使工业化和信息化相互促进,相得益彰。
(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博士)